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为了加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30日内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回复”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征询意见时间:2023年5月17日- 6月15日;
公示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701室佛山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管理科,邮编528000;
联系电子邮箱:lvyx@wjj.foshan.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小姐 83300910
附件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