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5月26日,市医改办在佛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就《佛山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0位市民和单位反馈的意见,经整理共19条意见和建议。佛山市医改办对收集的意见逐条研究讨论,其中采纳5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11条(详见附件)。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幅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市医改办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方案中予以完善和考虑。对不采纳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理由。不采纳主要理由是:此次改革是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取消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采取“有升有降”的原则。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承受能力、周边城市的对比、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对医院的运行影响。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总体上来讲,群众的负担不会明显增加,医保基金能够承受,医院的运行不受太大影响。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佛山市医改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附件: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佛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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