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购置智能会议平板2台,现诚邀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智能会议平板的项目(项目编号:FSCDC201910)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2000元。
三、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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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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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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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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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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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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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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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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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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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会议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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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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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75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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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75英寸;
分辨率:4K;
内置操作系统:Android 2G,存储32G;微软系统:I7模块,I7:Windows10企业版系统,corei7处理器,16G内存,256G固态硬盘;
网络连接:无线/网线;
其他配置:含落地移动支架、扬声器、多摄像头、内置麦克风、无线传屏器、智能笔。
质保期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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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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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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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总额应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税费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3、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
4、报名报价后不接受报价调整。
六、服务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签订销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4、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进行退换货处理;
5、在保质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协助采购人正常使用产品。
七、中选方法
根据“同等物品品质、同等服务的情况下,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八、付款要求和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和配送签收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100%;
2、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报名报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联合体报价声明;
3、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
4、报价表。
十、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2日 至 2019 年11月27日。
十一、报名报价
1、报名报价起止时间:2019年11月23日 至 2019 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57-82211214。
2、报名报价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密封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中心13楼办公室,或将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fscdc@fscdc.gov.cn,并电话告知采购人指定联系人。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11214、82212055。
电子邮箱: fscdc@fscdc.gov.cn
附件:1.非联合体报价声明(智能会议平板)
2.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智能会议平板)
3.报价表(智能会议平板)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