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购置一台便携笔记本电脑,现诚邀政府定点办公设备(计算机与显示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台便携笔记本电脑项目(项目编号:FSCDC201913)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000元。
三、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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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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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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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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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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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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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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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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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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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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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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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锐E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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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10
硬盘容量:1T SSD
厚度:10.0mm—15.0mm
裸机重量:1.2KG
待机时长:5-7小时
屏幕尺寸:13.3英寸
显卡:独显
处理器 i5-10210
内存容量:8GB
特性:金属银,轻薄,指纹识别,背光键盘、指纹解锁、PCI-e固态、1080高清屏
报价最高限额: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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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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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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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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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2019年佛山市市直单位办公设备(计算机与显示器)定点采购资格,且供货品牌含惠普;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总额应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税费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3、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
4、报名报价后不接受报价调整。
六、服务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签订销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4、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进行退换货处理;
5、在保质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协助采购人正常使用产品。
七、中选方法
根据“同等物品品质、同等服务的情况下,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八、付款要求和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和配送签收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100%;
2、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报名报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19年佛山市市直单位办公设备(计算机与显示器)定点资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
3、非联合体报价声明;
4、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
5、报价表。
十、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 至 2019 年12月10日。
十一、报名报价
1、报名报价起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 至 2019 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57-82212055。
2、报名报价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密封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中心13楼办公室,或将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fscdc@fscdc.gov.cn,并电话告知采购人指定联系人。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11214、82212055。
电子邮箱: fscdc@fscdc.gov.cn
附件:1.非联合体报价声明(便携笔记本电脑)
2.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便携笔记本电脑)
3.报价表(便携笔记本电脑)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