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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17:47:19 来源: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分享至: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报价。现将本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SCDC202001)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000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对重点人群(性病就诊者、MSM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安全性行为教育、转介检测等服务,目标覆盖重点人群不小于1500人,其中转介检测人数不小于350人。

  (二)乙方对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开展阳性结果告知、心理支持、首次随访以及艾滋病、性病治疗转介和治疗依从性教育等服务不少于75例。

  (三)乙方动员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主动检测。

  (四)乙方参与MSM及性病就诊者艾滋病、性病哨点监测工作。

  (五)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总上报相关工作数据。

  四、服务要求

  (一)最低配置专职工作人员1名,人员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社工证;

  (二)专职工作人员周一至周六驻点佛山市皮肤病防治中心开展工作(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三)机构需有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经验。

  (四)自行配置交通工具;

  (五)签订服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须开展服务工作;

  (六)如发现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机构应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处理。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总额应包含技术劳务、宣传干预费、交通运输费、税费及一切其他技术等费用;

  (三)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

  (四)报价后不接受报价调整。

  六、申请人要求

  (一)报名要求:请于公告起至1月17日17:30前,将报名回执(附件3)及广东省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社工机构登记证书盖章扫描版发到联系邮箱报名,并请电话确认。

  (二)申请人资格:

  1.社会组织必须具备广东省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社工机构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机构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能力,包括:开展艾滋病、性病疾病防治知识宣教、咨询及转介服务,为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关怀和帮助等。

     (三)申请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带会议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会议前经监督人检验其合法的身份后方可参加会议。

  (五)申请人须在竞价会开始之前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六)申请人需准备一式5份投标文件密封带至会议现场。

  七、确定供应商的方法和程序

       (一)申请人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单独报价,采用一次报价方法,如果只有一家报价,经专家小组讨论,转议价。

  (二)专家组根据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进行独立评审。

  (三)所有专家独立评分相加除以专家总人数(即平均分算法)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八、付款要求和方式

  (一)签订合同且收到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在2020年4月底前支付合同金额50%,即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二)在2020年9月,采购人对机构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考核,如完成进度达到80%,则在收到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若9月考核时完成进度未达到80%,则在项目进度完成80%且收到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报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机构公章,资料具体按照评审标准要求提供):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政部门登记发证);

  (二)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或社工证;

  (三)机构承接同类艾滋病防治项目情况简介;

  (四)非联合体报价声明;

  (五)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

  (六)报价表;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十、会议时间及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20日下午2:30-3:00,请提交纸质文件一式5份,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2019年1月20日下午3:0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综合楼15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申请人、监督人、专家组。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11214、82212055。电子邮箱: fscdc@fscdc.gov.cn


  附件:

1.非联合体报价声明(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doc

2.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doc

3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回执.doc

4.佛山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项目评审标准.doc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doc

6.报价表(艾滋病性病防治医防结合服务).doc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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