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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购置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7 17:29:00 来源:市卫生监督所  分享至:

  各有关单位:

  我所拟按要求自行组织采购一批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报价。

  一、采购范围: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具体详见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周期:2018年内。

  三、采购用途:自用。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并通过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三)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五)报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报价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并能够提供已实施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依照需求一览表填报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请另外用信封装好,张贴封口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该信封再与下面(二)(三)项所需材料放置同一个大信封内提交);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17时。截止时间后我所不再接受报价资料的调整。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武先生;电话:83109780,传真:83109776

  电子邮箱:fswsjd@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需求书

        2.明细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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