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邮箱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购买承接省委托事项技术服务岗位(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23 10:29:00 来源: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分享至: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购买承接省委托事项技术服务岗位(劳务派遣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下载),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4日,共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WJ1803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购买承接省委托事项技术服务岗位(劳务派遣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98800.50

  四、采购数量:

采购人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购买承接省委托事项技术服务岗位(劳务派遣服务)

1项

998800.50

  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磋商及报价,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五)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六)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4号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7- 83109691

  传真:0757- 83109776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隐私保护|
主办单位: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粤ICP备09184113号
佛山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网站标识码4406000032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3号楼
电话:0757-83389617 建议使用IE11.0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