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6月16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佛山卫生信息网(www.fsws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山市卫生局联系(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4号,邮编:528000,电话:83805813,传真:83805813)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局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在佛山卫生信息网上显要位置启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方便市民使用,加强推广应用。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在完善了信息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了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高我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佛山卫生信息网及时发布各类卫生动态信息(不完全统计)158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业务类信息899条,其它类信息533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卫生工作。
1.管理规范
公开了国家、省、市卫生部门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佛山市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办事指南
完整发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表格、注意事项,指导公众了解医疗卫生相关办事政策、流程,实现事项部分网上办理。
3.工作动态
公开了我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有助市民全面了解卫生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佛山市卫生局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网站进行,佛山卫生信息网及佛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申请公开、内设机构、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费用公开、工作计划、统计信息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情况
共有超过50000人次通过网上查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下属单位信息保障人员35 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信息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虽然不小,但各科室业务信息发布量差距较大,不均衡,不全面。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完善机构及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发展。制订有效的信息管理保障、审核机制,明确责任、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安全有序发布。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各科室做好科室业务公开工作,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让市民熟练掌握了解关系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同时也能有效促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