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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第20200115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25 11:28:38 来源: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分享至:

张水堂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我市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建议》(第20200115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

  2013年我市根据原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及《广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印发了《佛山市新生儿听力及聋病易感基因联合筛查管理办法》,并明确职责,各助产机构为听力筛查点,具备听力障碍诊治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听力障碍诊治服务,建立起听力筛查和诊治网络,同时指定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听力联合筛查工作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各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辖区听力筛查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经过多年运作,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治网络日趋完善。为加强听力筛查与诊治网络建设,提升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治水平,我市着力加强了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建设,目前已有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等3家机构具备听力障碍诊治资质。

   二、稳步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一是推动常规听力筛查工作常态化。目前,我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版)的要求,将听力筛查纳入到0-6岁儿童免费健康检查中,通过行为测听法对满月、6、12、24、36等月龄的儿童开展常规听力筛查。二是稳步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鉴于新生儿听力筛查不属医保报销目录范围且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等情况,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仪器检测法)属于自费项目,由各产院对其接生的新生儿通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OAE)等听力检测仪器完成听力初筛,指定专人对初筛未通过的新生儿进行跟踪和随访。三是依托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中心、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传播科学知识,宣讲惠民政策,提升公众优生健康素养和相关知识知晓率。同时并将新生儿听力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内容,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宣传教育。

  三、探索解决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问题

  根据《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04号)的有关规定,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属于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由于新生儿听力筛查属于疾病普查项目,不能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而且我省各地级市无设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权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我市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暂时只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财政负担资金。

  为了更好地解决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问题,一是按照财政资金项目库和《新生儿疾病管理办法》、《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做好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预算细化等前期储备工作,着手制定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力争将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在今后几年的民生实事项目。三是积极争取各区财政的大力支持,将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四是进一步加大新生儿听力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三级保健和随访及质控管理工作。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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