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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64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25 11:30:57 来源: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分享至:

尊敬的刘晓晖代表:

  《关于我市推广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服务的建议》(第20200064号)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建言献策。该建议客观分析了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看病就医面临的新问题及发展互联网医院的迫切性,明确提出了推广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服务的建议,对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高度重视,政策引导,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

  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群众对身体健康的高品质需求,我市互联网诊疗迎来发展的春天。根据国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佛山市落实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鼓励公立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互

  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

  诊、网上健康咨询、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服务。“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率先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三甲医院要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并接入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看病就医新情况,我市及时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定点医院依托互联网医院支撑做好新冠肺炎病人网上复诊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医院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利用线上询诊、诊疗,最大便利为新冠肺炎病人提供复诊服务,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病人复诊服务质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二)加大投入,主动改造,积极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

  我市各级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主动拥抱移动互联网,积极改造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大人财投入,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2019年,我市有4家医院启动并建成互联网医院,取得相应的资质牌照。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独特优势,加速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减少不必要的线下就诊,减轻医院现场压力,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提供强有力支撑。截止2020年9月,全市共有11家医院通过审批建成互联网医院,为市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分别是: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三水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各互联网医院利用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多种方式,紧急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线免费咨询服务,统一安排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相关临床科室一线骨干医师组建新冠肺炎咨询服务团队,免费对群众提供肺炎相关诊疗、防护咨询服务。各医院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在微信号、报纸开展专题信息化惠民宣传。11家互联网医院中,有8医院打通线上线下信息通路,已实现线上问诊服务,部分医院结合实际还延伸线下取药/送药上门服务。全市互联网医院日均诊疗(咨询)量超过500人次,最高时达到1500人次,上线以来累计接诊、接询超过10万人次。

  (三)部门协同,医保支撑,解决互联网医院就医报销问题。

  互联网医院是新生事物,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就医报销、线上就诊线下配药等诸多政策问题,我局积极与市医保局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联合印发《转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医保实现线上支付、完善就诊诊查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在全市11家互联网医院中,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家已按市医保局的要求完成了系统接口改造及协议签订工作,预计年内可以实现线上就诊,线上报销,其他医院在有序部署对接中。具体如下:

  1、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互联网复诊的网上就诊诊查费和药品费用,均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的网上就诊诊查费按我市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标准收费。

  2、医保已经实现医保线上直接报销医疗费和医保个人账户缴费功能。医疗机构完成相应的接口改造后,参保人可以通过医院公众号微信线上支付,直接报销医疗费和刷个人账户。

  3、药品配送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并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在确定为其提供配药服务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第三方配送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如为医疗机构提供配药服务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生与线上复诊配药有关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医疗机构须一并承担责任。药品费用中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社保(医保)经办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与医疗机构予以结算。

  二、存在问题

  (一)支撑互联网医院应用的政策不够丰富。   

  目前我市11家互联网医院已基本能实现对自费患者线上的全流程闭环服务,但对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医保政策覆盖范围还不够丰富。对互联网诊疗的收费,物价政策不够清晰。

  (二)互联网医院运营持续性不强。

  一是医院对线上接诊接询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医务人员要线上线下接诊兼顾,部分人员工作强度大。二是互联网医院运营平台不一,有自建运营的,也有依托第三方建立运营的,疫情防控期间问诊服务以免费为主,但后疫情阶段的良性运营需要探索,确保线上诊疗具有持续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创建工作。

  我市已完成11家互联网医院的建设,预计年内,新增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全市互联网医院将达到15家,覆盖全部公立三级医院,并延伸到有条件的民营医院。

  (二)协同相关部门完善支撑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联合市医保、发改部门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努力促成医疗机构、医生、互联网支撑企业等多方联动的发展环境,形成完整且规范的线上医疗服务闭环,实现真正的“数字健康”。

  最后,感谢刘晓晖代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出谋划策,我们将集思广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好地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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