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一些城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严格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持续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监督所于5月18日至2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由市卫生监督所领导带队,由卫生监督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采用访谈提问、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市22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人员培训、院感防控、医疗废物管理等,重点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有无落实首诊负责制、有无违规接诊发热或可疑病人。检查组对检查发现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院感隐患等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规范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筑牢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护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督导检查现场
督导检查现场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