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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防联控,广佛两地卫监开展对地铁站点的监督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19 15:12:06 来源:市卫生监督所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卫生管理,从严落实我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轨道交通站点的空气卫生隐患,筑牢轨道交通疫情防线。近日,广州、佛山两地卫生监督机构联合推动《广佛清城际轨道交通卫生监管联动机制》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地铁站点的监督监测工作。

  联合检查组主要对站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日常卫生管理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包括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的设置、乘客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情况、公共区域的清洗消毒频次、防疫物资储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管理等。


  检查中发现,各站点均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严把“扫码查验”关卡,强化员工的出行管理和报备,加强高频接触物体表面(闸机、自助售票及充值设备、扶梯扶手带、投币车票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并记录等。

  检查现场,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梅花布点,对各站点的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甲苯、二甲苯、嗜肺军团菌等共21个指标进行抽检。


  随着佛山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的日益完善,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强化监督+监测双管齐下的方式,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并持续围绕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第一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规定,轨道交通站点室内空气质量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空气质量及微小气候卫生指标

项目

要求

温度

夏季:26℃-28℃

冬季:16℃-20℃

相对湿度

40%-65%

风速

≤0.5m/s

二氧化碳浓度

≤0.15%

一氧化碳

≤10mg/m3

可吸入颗粒物

≤0.15mg/m3

甲醛

≤0.10mg/m3

≤0.20mg/m3

≤0.11mg/m3

甲苯

≤0.20mg/m3

二甲苯

≤0.20mg/m3

空气中细菌总数

≤4000CFU/m3或40CFU/皿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送风卫生指标

PM10

≤0.15mg/m3

细菌总数

≤500CFU/m3

真菌总数

≤500CFU/m3

β-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风管内表面指标

积尘量

≤20g/m2

细菌总数

≤100CFU/m2

真菌总数

≤100CFU/m2

冷却水和冷凝水

嗜肺军团菌

不得检出

新风量

≥20m3/(h·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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