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对象
(一)对我市开展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治疗类别及我市专项监测工作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介入放射工作人员的双剂量计监测、眼睛体监测,核医学工作人员的内照射剂量监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的中子辐射监测和患者剂量监测等)的放射诊疗机构的全体放射工作人员。
(二)对我市开展工业辐照、非密封源、工业探伤等存在非医用辐射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放射工作人员。
二、办理步骤
(一)扫码下载“个人剂量监测办理相关表格”,内包含《协议书》及《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内容后,发送至邮箱zfs-hmd@wjj.foshan.gov.cn;《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写并加盖章公章后,在领章时交回我所个人剂量室。
附件1:《协议书》
附件2:《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