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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日期:2022-05-12 15:14:16 来源:本网  分享至: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设置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香港希玛国际眼科医疗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机构名称: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三、拟设机构类别:眼科医院。

  四、拟选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首层103-106号、首层125号、二层202号及四层402号。

  五、拟开设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六、拟设床位数:床位50(张),牙椅0(张)。

  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社会办医类别、数量、规模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开始至5月20日上午9:00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来信请寄: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邮编:528000。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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