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所拟按要求自行组织采购2021年度档案整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参加报价。
一、采购范围:2021年度档案整理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
二、采购周期:2022年内。
三、采购用途:档案整理服务。
四、预算金额:7.5万元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并通过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三)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五)报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报价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并能提供已实施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价人必须具备档案整理相关资质,具备保密资质,在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无行业内不良工作记录。
(八)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资质:报价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由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同等报价范围内(总价相差低于3000元)项目负责人档案专业职称是档案副研究馆员或以上职称的供应商可优先考虑选取),熟悉档案整理相关工作规范。项目参与人员中至少2名人员具有地级市以上档案局出具的档案员培训或上岗证培训证书或证明。
(九)本单位档案整理服务需报价公司在服务期限内稳定派员驻场工作,报价单位需具备派员条件。
六、报价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依照附件1本单位采购需求,在附件1中填报相应报价(填写价格后的附件1请用信封装好,张贴封口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该信封再与下面(二)(三)(四)项所需材料放置同一个大信封内提交);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档案整理服务资质证书和备案证明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必须按照报价要求提供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缺乏相应文件视为不合格报价。
六、报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截止时间后我所不再接受报价资料的调整。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83109780,传真:83109776
电子邮箱:fswsjd@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附件: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2022年7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