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按要求自行组织采购近视防控小程序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SCDC202403
二、项目名称:近视防控小程序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证明材料:
(1)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通过快递或现场投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075782212055
收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卫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
九、联系事项: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业务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058
采购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12055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