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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心血站脂血判定仪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9 18:57:23 来源:佛山市中心血站  分享至:

  项目概况

  脂血判定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通过网络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644FSG1A712

  项目名称:脂血判定仪

  预算金额:¥120,000.00

  招标需求:本项目购买1台脂血判定仪,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②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对应类别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投产品尚未取得注册证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且合同签订前取得注册证,并将相关注册证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归档,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相关注册证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华伦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644FSG1A712。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3.购买采购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采购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携带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购买采购文件,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及采购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采购文件:将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购买采购文件,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脂血判定仪购买采购文件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gdhlbm@126.com

  ③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可编辑版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采购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投标人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中心血站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

  八、其他

  1.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为单位内部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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