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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1 14:51:32 来源: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分享至:

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统筹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对属地托育机构的巡查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的疫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各类托育机构在2月17日前暂停开展收托、保育等服务,具体恢复入托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门通知的幼儿园开学时间确定,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区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联系人:王云鹏 ,联系电话:83217061)

附件:

粤卫函〔2020〕8号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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