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根据《佛山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佛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佛普办〔2026〕2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学法普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政法函〔2026〕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田帅,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83390129)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抓手、以“九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普法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宣传读本的学习,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好线上线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推动学习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学法工作机制,制定学习计划,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时效性。要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把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配合市普法办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出庭应诉等法治实践活动。
(三)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拓展以漫画、视频、音频等形式开展宣传,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卫生健康领域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和增进群众身体健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本系统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各项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母婴健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宣传《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佛山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颁布或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一是创新普法方式,利用专题培训、讲座、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日、进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活动、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二是继续打造“以案释法”普法品牌。通过监督执法案例、巡回讲堂、H5动漫视频三种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普法,提升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扩大我局普法品牌效应。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及时对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相关普法材料(含通知、方案、活动信息、照片、视频等)请于2026年12月中旬前报送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科)。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