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专业:学校卫生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及高校 随机抽查数量:6
抽样方式: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内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饮用水卫生要求以及纳入监督协管服务等情况。
备注:1.监督检查结果填写: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
2.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