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预防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3月7日,我所组织开展了对市直管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水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等级A级单位年度认定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包括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水源防护、水处理工艺、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涉水产品(净水剂、消毒设备、管材)的使用及登记索证、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水质检验报告等内容,并对出厂水的水质进行了消毒剂余量、PH、浑浊度、色度等指标现场快速检测。
检查中发现,水厂对混凝沉淀池、滤池能定期清洗,水质监测记录规范完整,净化、消毒设备运转正常。针对管理制度缺失、水厂内部环境等问题及一些薄弱环节,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同时,卫生监督员还要求水厂强化对供管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