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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的丙烯酰胺中毒

发布日期:2013-02-21 15:44:00 来源: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分享至: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因密切接触丙烯酰胺所致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疾病。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四肢乏力、体重减轻、手足多汗、四肢发麻、食欲不振、皮肤脱皮红斑,四肢远端触痛觉减退,累及小脑时还会出现步履蹒跚、四肢震颤觉、深反射减退等。此外,丙烯酰胺对增加肿瘤的发病率,生殖系统和胚胎发育,遗传等方面也有一定影响。
  职业接触
  丙烯酰胺单体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酰胺,后者稳定、无毒,广泛用于石油和矿山开采、隧道建筑、造纸、污水处理,生产油漆、金属涂料和粘合剂。中毒患者主要见于生产与使用丙烯酰胺单体的作业,如生产聚丙烯酰胺、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N-羟甲基丙烯酰胺等。经皮肤接触是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主要途径,因此,对丙烯酰胺的密切接触主要是指皮肤污染的程度,其次是车间空气浓度。
  临床表现
  生产性丙烯酰胺中毒多为慢性中毒,起病缓慢,一般在接触本品数月或数年后逐渐发病。发病初期,患者出现头晕、头痛、疲乏、无力、嗜睡、食欲不振、消瘦等。随着病程进展,可出现周围神经病。患者诉四肢远端麻木、刺痛、肢端感觉迟钝,不知水温冷热。手指无力,持物不牢,易掉落,精细动作如上表弦、剪指甲、系扣、穿针等困难。下肢乏力、走路腿软、上楼困难、下坡时易屈膝摔倒,双腓肠肌疼痛、痉挛。体征显示四肢远端音叉振动觉、痛觉、触觉减退或消失,多呈手套、袜样分布,其中振动觉障碍最为常见,出现早,恢复慢。双手握力减弱,指(趾)屈伸无力,单足站立不稳。少数患者可见骨间肌、大小鱼际肌萎缩,个别病例出现岗上肌、岗下肌、三角肌及胫前肌萎缩。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其中以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多见,而且出现早、恢复慢。脑神经一般不易受累。皮肤直接接触丙烯酰胺溶液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常见手掌及足底皮肤潮红、多汗呈滴、湿冷、肢端皮肤温度降低、脱皮及红斑。这些表现可能是丙烯酰胺直接刺激伴有局部交感神经过度兴奋现象。停止接触丙烯酰胺后1~2周皮损逐渐消失,不留痕迹。
  实验室检查
  神经-肌电图测定:神经-肌电图检查对本病早期诊断有重要意义。丙烯酰胺中毒以周围神经轴索损害为主,因此,应重点检查四肢远端肌肉的肌电图及感觉神经电位。
  诊断原则与分级标准
  根据密切接触丙烯酰胺的职业史,具有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及神经-肌电图改变或小脑功能障碍的症状、体征,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丙烯酰胺中毒需与其他原因导致的周围神经病变鉴别,如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轻度中毒
  具有观察对象前两项中任何一项,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
  轻度中毒:
  a) 肢体远端音叉震动觉或痛觉、触觉障碍,同时伴跟腱反射减弱; b) 双侧跟腱反射消失; c) 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中度中毒: a) 四肢震动觉或痛、触觉障碍水平达肘、膝以上,同时伴跟腱反射消失; b) 感觉性共济失调;c) 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
  重度中毒: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a) 明显嗜睡及小脑功能障碍; b) 四肢远端明显肌肉萎缩,并影响运动功能。
  治疗原则
  可用B族维生素、能量合剂,并辅以体疗、理疗及对症治疗。重度中毒者应同时加强支持疗法。
  其他处理
  观察对象:一般不调离丙烯酰胺作业,半年复查一次,尽可能作神经-肌电图检查,进行动态观察。
  轻度中毒:患病期间暂时调离丙烯酰胺作业,经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并定期复查。
  中度及重度中毒:应调离丙烯酰胺和其他对神经系统有害的作业,经治疗后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休息或工作。
  疾病预防
  生产过程中加强预防措施,作业场所应注意设备密闭和局部通风。操作者应穿戴长袖工作服、长筒胶鞋及橡皮手套,避免皮肤直接接触丙烯酰胺。对生产工人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中毒患者及时脱离。对于有周围神经病变的工人不能从事丙烯酰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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