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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毒诊断

发布日期:2012-09-26 08:27:00 来源: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分享至:
  职业中毒的诊断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正确的诊断涉及到劳动者的健康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
  一、职业中毒定义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发生的中毒。可分为:
  (1)急性中毒: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所引起的中毒。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这种中毒少见,往往发生在生产过程出现意外时。
  (2)慢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后所引起的中毒。这是由于毒物在体内蓄积所致。
  (3)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性和慢性中毒之间,在较短时间内有较大剂量毒物进入人体所致。
  二、职业中毒诊断原则
  (一)职业史:
  是否有毒物接触史,为诊断的前提条件。
  (二)现场劳动卫生调查:
  实际情况(接触水平、防护措施、效果),判断中毒的可能性,为诊断的基本依据。
  (三)症状与体征:
  根据临床表现来判断属于那种职业中毒,症状与接触毒物是否相符、症状出现的时间是否符合接触毒物的时间,是否与毒物接触有关,注意与非职业性疾病的区别。急性中毒易判断。
  (四)实验室检查:
  1.生物材料中毒物测定
  2.生物材料中代谢产物测定
  3.器官损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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