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佛山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将对医疗美容的监督执法作为年度重点内容,不断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和非法医疗美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
依托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根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佛山市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重点开展对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文书管理等内容的自查自纠。2023年第一、二季度全市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率均达到100%。
二、开展“妆”字号美容针,专项监督检查
3月23至3月31日,佛山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66家核准有美容外科或美容皮肤科的医疗机构开展“妆”字号美容针专项监督检查,期间未发现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妆”字号产品进行医疗美容注射现象,排查发现存在其他医疗风险隐患的14家医疗美容机构已责令限期整改。
三、开展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医美专项监督检查
5月,佛山市印发《关于开展佛山市美容场所卫生监督“三个一”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服务的违法行为,通过“三个一”(广泛开展一次宣传发动、深入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引导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
四、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非法医美专项活动
7月10日至14日,佛山市根据《佛山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非法医美专项活动,市、区、镇三级联动,重点对被投诉举报、存在风险隐患的医疗美容机构及非法行医场所等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
下一步,佛山市将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继续强化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持续保持对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态势。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