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全力推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储存、处置等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持续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2025年,我局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依法依规收集、暂存、交接医疗废物,未发生非法倾倒、买卖等不良事件。持续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全程合规、安全可控。
2026年,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规范、安全、有序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流程管理工作,按照“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全过程规范化,助力实现医疗废物从最初产生到最终无害化处置的闭环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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