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院:
为提高我市康复医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和护理健康服务需求,现开展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佛山市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具体要求见《佛山市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确保如期按质量完成任务。
我局将择优遴选承接机构并另行公布名单。申报材料请于8月17日前报到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
附件:佛山市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佛山市卫生计生局
2018年8月13日
佛山市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培训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佛府办函〔2016〕号)及《佛山市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佛卫〔2018〕46号)等要求,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的康复专业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学专业队伍开展培训,学习现代康复医学理论,掌握康复功能评定和常见病康复治疗、护理和训练方法,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培训制度,提高康复专业人员现代康复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康复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康复医师培训项目。
1.申报机构条件: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或具有市级及以上康复医学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的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承接康复医师培训的设备和师资条件。
2.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康复医疗的执业(助理)医师。
3.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康复医学基本理论、康复评定学、康复治疗学、亚专科常见疾病康复等。要求:
(1)掌握康复医学基本概念、工作范围与内容,了解本学科相关的最新进展;
(2)熟悉康复医疗团队的工作模式并能带领团队进行相关临床工作;
(3)掌握神经内外科、骨科、心血管科、呼吸科、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等康复相关专科内常见病的康复介入时机及原则;
(4)掌握不同系统疾病的康复评定方法;
(5)掌握康复专科常见病的诊疗标准、康复原则及康复方案的制定;
(6)掌握常用康复临床技术,康复科常用药物的使用,相关疾病的诊治;
(7)熟悉常用的康复治疗技术;
(8)具有一定教学及科研能力;
(9)科室负责人需熟悉康复团队的管理流程,包括基本制度的制定、临床工作的分工、病例的收集管理等。
4.培训计划:2018年10月份前举办2期培训,每期30人,共60人。学习时间5天,采取全脱产方式,其中理论学习16课时(2天)、实践操作24课时(3天)。申报机构可选择申报承接1期或2期。
5.资金安排:学员免收学习费、食宿费。按每人每天培训费550元补助承办机构,每期30人共补助82500元。
(二)康复治疗师培训项目。
1.申报机构条件: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或具有市级及以上康复医学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的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承接康复治疗师培训的设备和师资条件。
2.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康复治疗师。
3.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康复评定学、康复治疗学、常见疾病及功能障碍康复等。要求:
(1)熟练掌握常用康复评定方法,并规范书写评定报告;
(2)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治疗技术,能根据适应症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并进行相应操作;
(3)根据病人病情制定合理的康复治疗方案;
(4)掌握患者心理需求和沟通技巧;
(5)了解与康复相关专科神经科、骨科、心血管科、呼吸科、老年病科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6)运用循证医学对康复患者实施康复治疗。
4.培训计划:2018年10月份前举办2期培训,每期30人,共60人。学习时间5天,采取全脱产方式,其中理论学习16课时(2天)、实践操作24课时(3天)。申报机构可选择申报承接1期或2期。
5.资金安排:学员免收学习费、食宿费。按每人每天培训费550元补助承办机构,每期30人共补助82500元。
(三)康复护士培训项目。
1.申报机构条件: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具备承接康复护士培训的设备和师资条件。
2.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的护士。优先培养面向社区、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
3.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各类常见疾病及功能障碍的康复护理技能等。要求:
(1)掌握康复护理概念、工作的范围、特点及发展趋势;
(2)了解康复护理相关专科如神经科、骨科、心血管科、老年病科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临床表现及康复治疗,掌握相关康复护理常识;
(3)掌握康复护理的专科技术和康复护理操作技术;
(4)了解康复护理评定技术;
(5)掌握患者心理需求和护患沟通技巧;
(6)掌握康复护理常见仪器设备的应用及管理;
(7)运用循证医学对康复患者实施康复护理。
4.培训计划:2018年申报机构负责承接90名康复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培训分3期,每期30人,学习时间5天,采取全脱产方式学习,其中理论学习、实践操作相结合。
5.资金安排:学员免收学习费、食宿费。按每人每天培训费400元补助承办机构,每期30人共补助60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安排。申报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经承接能力评估后于2018年8月17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局分别提交相应的项目申请表,详见《佛山市康复医师培训项目申报表》《佛山市康复治疗师培训项目申报表》《佛山市康复护士培训项目申报表》(附表1、2、3)。
(二)绩效考核。本项目绩效考核时间原则上在2018年10月31日前。具体标准见《佛山市康复医师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附件4)、《佛山市康复治疗师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附件5)、《佛山市康复护士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附件6)。
附表:1.佛山市康复医师培训项目申报表
2.佛山市康复治疗师培训项目申报表
3.佛山市康复护士培训项目申报表
4.佛山市康复医师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5.佛山市康复治疗师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6.佛山市康复护士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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